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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券使用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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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價券使用效期:2024.10.30 - 2026.03.13,逾期等同券面金額抵用。
- 贈送券有效期限:2024.10.30 - 2025.05.31,逾期無法使用。
- 平、淡、旺、假日定義,特殊展期等加價方式依各酒店現場公告為主。
- 農曆春節、特定節日使用須補足現場售價之差額方能使用。
- 使用本住宿券需事先預約訂房,並告知訂房服務人員本券之編號。
- 本券不適用於團體訂房。
- 需憑本券正本登記入住,影本或翻拍截圖無效,本券正本持有人,即為權利行使人。
- 本券等同商品抵用券,可依實際券面價值抵扣酒店消費,限當次使用完畢,逾優惠期限後亦相同。
- 本券所提供之服務內容,限當次使用完畢。
- 本券屬不記名之有價證券,請妥善保管,遺失、被竊等,恕不掛失補發。
- 如超過7日猶豫期申請退券,將依票面金額扣除3%手續費。
- 滿額贈送券面額為$0,逾期無法使用,欲辦理退券,需連同本券歸還,若贈券已使用,需支付本券價值$3,400。
- 如不同展別聯合住宿券併用,需依後展之適用內容及加價規則為準。
- 紙本票券如因毀損變形但其內容及條碼仍可辨認者,則可換發商品,每張收取50元,無法辨識者無效。
- 高年級加贈定義:每房需含1位55歲以上貴賓同行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加贈。
使用張數 | 適用內容 | 加價說明 |
1張聯合住宿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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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張聯合住宿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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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張聯合住宿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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